您的位置: 首页 >> 浙江可信竹木有限公司

购房时别被开发商忽悠精装修不是全装修

2021.08.03 来源: 浏览:1次

日前,陈先生等业主向福山工商分局投诉,反映被房产开发公司误导购房的经历。他们说,房产商在相关广告上写明所售楼盘系全装修房,并标注3800元/平方米装修标准,打造完美住家的广告语,结果住进去时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。陈先生说:当时,我们被要求分别与房产公司签订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,并与指定的装修公司签订《装修施工合同》。该合同规定有关房屋样板房、宣传资料、模型、展示板及广告仅供乙方在选择楼盘时参考,其中所述内容并不作为该房屋的交付标准和条件。而《装修施工合同》根本就没写清装修材质的品牌、等级、价格等关键事项。结果房钥匙拿到手后,却发现根本不是全装修房,很多地方都得自己再掏钱装修。工商人员介绍说,根据有关规定,全装修房是指房屋交钥匙前,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,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的集合式住宅。此外,有关规定还明确,全装修房的第一责任人应是开发商,无论房屋本身还是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,开发商都应当负责。而精装修房出现问题,属于房屋质量范围,业主要依据《购房合同》找开发商解决;属于装修工程质量范围的,业主要依据《装修合同》找装潢公司解决。只有订立单个《全装修房合同》,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全装修房字样的商品房,才是全装修房。因此,提醒广大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前,一定要先去当地房产交易部门查询,明确欲购房屋的类型等信息。如果遇到房产商在合同中强行规定不合理条款时,业主要及时提出异议,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业主买房时,售楼人员强调是全装修房,但住进的却是精装修房,一字之差谬以千里。目前有些房产开发商通过偷换概念的伎俩,使业主误把精装修房等同于全装修房,并借此规避自身责任。所以在购房时,您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,小心别被开发商忽悠了。

06 Linux 终端工具

align-items 竖直方向对齐方式

专栏

Vue 渲染函数

Tags:
推荐阅读
友情链接